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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婷婷 - 江苏海安 发表于 2007-12-18 16:03:47许婷婷 - 江苏海安
您好,我想请求你的帮助!别人开公司借了我们家钱,我们家只是农村的普通家庭,也没多少钱,就借了几万块钱给他,其中还有两万是我爸爸借的别的,爸爸这几年在那儿工作也只拿回很少的钱,这几年都是妈妈辛苦的赚钱供我上大学,现在别人要求我们还钱,我们家现在根本就凑不其着两万,妈妈每天都会哭,和爸爸吵架,爸爸也很伤心,爸爸的钱那人不还,就之前打过一张欠条九万多,有他的签名和公司印章,那人也曾打电话给我说会给,只是迟几天,一晃几个月过去了,他人不见踪影,据了解他还欠很多钱.快十二点了,妈妈还在做手工的活,流着眼泪,我 的心也很痛.现在我只想帮爸爸要回一部分钱还给他人,请问有没有快捷的又省钱的办法?
回复时间:2007-12-18 16:03:47律师回复:你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尽快履行还款义务。若法院判决对方偿还债务,对方仍不履行还款义务,你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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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舞 - 南京理工大学化工学院313教研室 发表于 2007-12-18 16:03:24风之舞 - 南京理工大学化工学院313教研室
尊敬的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母亲是一家国营企业的退休教师,但身份是大集体工人,在原来的国营企业中,为了管理方便集体工人组建了企业内部的部门小厂,隶属国营大厂管辖,小厂领导均由大厂派出。我母亲当时被安排在集体小厂内上班,随即又被安排到企业内部职工子弟学校任教直至退休。由于集体小厂的经济是单独核算的,我母亲的工资就由大厂拨到小厂,由小厂发放(因为集体身份)。我的问题是,我母亲是不是属于这个国营大厂的正式职工?非常感谢!!!
回复时间:2007-12-18 16:03:24律师回复:这个问题需要结合你你母亲所在的集体企业是否是独立的法人单位,以及你母亲的劳动关系是在集体企业还是在国营企业里才能进行确定。建议你们到当地劳动局去进行劳动关系认定来解决你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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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卫峰 - 江苏常熟 发表于 2007-12-18 16:02:58程卫峰 - 江苏常熟
今年我在渔趣网站买了一套浮标,按照网站的零风险承诺,---如果对所购商品不满意可退回的承诺,将四支浮标放在木盒子里通过天天快递退回给渔趣网,且电话联系过卖方,结果退回后,卖方签收快件后,回去打开包裹发现两支浮标损坏(浮标的标尾第一节折断),我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快递公司说:快件签收后不负赔偿责任,于是打电话要求卖赔偿,卖方答复说:是我的责任,(没把浮标固定好)卖方不承担责任,现在我不知道谁应该负责,谁应该作出赔偿责任?请律师先生给我一个答复,谢谢了!
回复时间:2007-12-18 16:02:58律师回复:1、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合同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对检验货物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检验货物。收货人在约定的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了承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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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九友 - 湖南 发表于 2007-12-18 16:02:37陶九友 - 湖南
谢谢道多律师所的同志给予帮助
回复时间:2007-12-18 16:02:37律师回复:欢迎光临道多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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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 - 发表于 2007-12-18 16:02:13fran -
我是08届的大专毕业生!现在学校安排在某一酒店实习!按照老师的说法是要到来年5月中实习结束才能离开酒店,结束在酒店的工作!但是当初老师推荐到这个酒店的时候是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的,而且该酒店现在给我们的待遇没有按照学校当初给我们的承诺执行!对于实习生来说劳动强度、时间过长。我认为侵害了我们是权益,我现在想更换实习单位,但学校不同意。如果我们离开这个酒店就会给予处分。我们该如何维护我们的权益!
回复时间:2007-12-18 16:02:13律师回复:如果你们学校安排你们的实习工作,存在从事体力劳动强度过大或有安全隐患,或每天实习时间超过8个小时,你们可以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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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ngxiang - 发表于 2007-12-18 16:01:56mengxiang -
我哥的邻居在11月份的一天晚上,吃过晚饭后,冲到我哥的家里把我哥打了,他们父子三人.我哥的头被打破了,胳膊被穿了个洞长达10里左右.补充一下他们是拿者凶器来的,凶器是铁叉,他们事后几天还骑着摩托车到处走.在事过了半个多月后,他们住院了,说胳膊被我们打断了,他们还每天在我们家西面骂我们,每天晚上敲打我们家的墙和大门一晚上要敲好几次,我哥没办法把小孩送到他岳父家,派出所说这事不好管.在出事的那天我们打了110,110在我哥家里把他们从我哥的家里拉了出来.现在要处理的话该怎么处理呀.他们父子三人每天就是游手耗嫌的.
回复时间:2007-12-18 16:01:56律师回复:1、你们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你们的伤害后果进行鉴定,如果伤情达到轻伤程度,你们可以对打人者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伤情没有达到轻伤程度,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打人者进行民事赔偿。2、在追究打人者赔偿责任的时候,你们可以申请法院进行伤残鉴定。在你们的伤情构成残疾的情况下,你们可以要求打人这支付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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坠飞辉 - 南京 发表于 2007-12-18 17:28:12坠飞辉 - 南京
之前与某一公司,称呼为A公司吧.签定了一份意向书,表明有意去那家公司工作,但由于学校还没有发放三方协议书.因此签定了这样一份意向. 摘录其中的某些重要条款,甲方为A公司,乙方为本人: "由于在甲方、乙方有签约意向时,乙方所在学校还未给08应届生发放三方协议书、成绩单、推荐表等,故拟定本意向书,具体约定条款如下:" "第三条 如果乙方签本意向书后,由于个人原因不与甲方签订三方协议,属违约行为; 第四条 乙方在签订本意向书后,需在学校发放三方协议书之日起的三天内告知甲方,一个星期内向甲方提供乙方已签署的三方协议书,否则,属违约行为;甲方在接收到乙方的三方协议书后须在一个星期内签署该协议书。 第五条 如果发生第三条、第四条的任一违约行为,乙方均需向甲方交纳3000元违约金;如果未发生第三条、第四条任一违约行为,甲方无故不与乙方签订三方协议,则甲方需向乙方交纳3000元的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乙方签订三方协议后,本意向书将自动接解除效力。" 但是现在我肯定是要违约了.我已经和另一家B公司签定了三方协议了,推荐表也已经寄给B公司了,也就是说我和A公司之间除了这份意向书,其他关系什么都没有.那么这份意向书的法律效力怎么样?我一定要交付赔偿金吗?如果要交,需要履行什么样的程序? 万分感谢
回复时间:2007-12-18 17:28:12律师回复:因为就业意向书是你们双方自愿签订定的,因此你们双方都有义务遵守意向书的约定。如果你违约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你要按意向书约定的违约条款对A公司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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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oxing-g - 昆山 发表于 2007-12-18 16:01:24shaoxing-g - 昆山
开公司的车,为了公事出去,现在撞人了,公司是否应报销一部分呢????
回复时间:2007-12-18 16:01:24律师回复:你在履行公司职务的过程中造成他人损伤时,首先应当由公司对受害人依法进行赔偿。公司在实际承当了赔偿责任之后,可以根据你工作过程中的过错程度以及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法律规定,向你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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