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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经济型-公司企业法律顾问)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经济型-公司企业法律顾问)

 

  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请                   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接受聘请方聘请,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双方约定由法律顾问与其合作律师和律师助理协助完成第二条约定法律事务

二、工作职责:

1、对顾问单位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提出必要的法律建议。

2、参与顾问单位起草、修订单位内部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3、协助顾问制定商业机密保密制度。

4、对顾问单位领导、核心管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辅导

5、对顾问单位认为需要依法进行审查、修订的业务文书、合同,进行修改并提出有关建议

6、不定期向企顾问通报、介绍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与顾问单位工作有关法律法规。

7、根据顾问单位工作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用法律的形式表达顾问单位的意思。

8、对顾问单位的商标权 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以及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

9、对顾问单位增设分支机构,变更企业属性等资料、法律文件进行审核。

10、对顾问单位如何依法处理有关法律问题提出建议、对策。

11、作为顾问的委托人,代理企业处理个案在500万元以下,年累计标的在1000万以下的非诉讼、非仲裁事务服务

12、参与顾问单位投资项目选择、谈判,投资方案的设计;

13、顾问合同期限内诉讼、仲裁案件按照律师办理该案的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三、乙方为甲方处理法律事务,甲方需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有紧急情况,双方可以随时联系处理。

四、根据律师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聘请方每年向顾问方给付常年法律顾问费人民币           元整. 于签约后支付。

五、法律顾问代理聘请方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或重大非诉讼活动,应另定代理委托书,代理费按标准优惠收费。法律顾问外出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的差旅费、食宿费等由甲方支付。

六、在提供法律服务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它不宜公开的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法律顾问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于           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八、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聘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