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招标 - 查看招标案件 - 发布招标
    
    
 
 
  陈女士       查看律师回应 2008-11-17 17:12:25   
简要案情: 我公司开办了一家宾馆,但是在起初签署合同和协议的时候有不少不完善的地方。主要是和物业公司的沟通上存在比较大的问题。目前已经和物业公司沟通可以就诸多问题重新签署合作合同。希望请一名律师协助拟定合同条款并合理合法的争取到我公司应得的利益。  
查看详细   
 

 
  m先生       查看律师回应 2008-11-16 16:56:55   
简要案情: 03年我在泰州船厂打工,因为他人操作失误。发生事故当时厂方为我支付了当时的医疗费。后私了赔偿我12000块钱。我当时刚到厂里三天,没有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在医院用的别人名字。我现在是三级残疾,需要做宽关节置换要好几万。  
查看详细   
 

 
  何先生       查看律师回应 2008-10-28 17:50:17   
简要案情: 地下室维权,花钱买了地下室,实际上地下室成本已经在购房款里了。已有几个成功的案例就在近几天。成功率很大!  
查看详细   
 

 
  h先生       查看律师回应 2008-10-7 13:44:02   
简要案情: 我在苏州工业园区开了一间服装店,当时是加盟的品牌,但是后来我们需要公司提供货的时候,公司经常进行敷衍,或则变相的让我们打款给他,在开业后4个月,我们发现很多我们加盟商提供的货都是别家公司的,他只是更换了标签,不知道这样属不属于欺诈行为? 这样对于我们是造成了很大的损失,致使我亏了25万!!  
查看详细   
 

 
  汤先生       查看律师回应 2008-10-2 20:59:06   
简要案情: 我开[朋友的车,被具有黑势力老大性质人强行抵押给他人还遭到殴打,他和当地派出所关系非常密切,我不知道用什么方式通过法律渠道要回我的车。  
查看详细   
 

 
  冯女士       查看律师回应 2008-9-20 15:22:47   
简要案情: 我05年认识了江阴蝙蝠集团老总的哥哥---孟澄华,孟也集团分公司的经理,介绍我做了一笔运输生意,说好了赚到钱和他情人平分,可后来他因为货的质量有问题,说好的回扣,没拿到,我的运费也赖着不给,因为相信他,所有的回单也都给了孟,我现在手里没什么证据了,只有发货的时间和吨位.我们当时也没签什么合同,以他的身份想不到他会赖账的.  
查看详细   
 

 
  张先生       查看律师回应 2008-9-18 8:06:01   
简要案情: 谁为我们申冤、谁来保护我们权利 法院保全的财产不能执行,政府一张注销公告,使我们诉讼的案件无法执行,法院保全的财产消失,政府的违法行政行为使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得不到赔偿。我们一个小小的老百姓,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谁为我们申冤,谁能保护我们的权利。 2002年盱眙县马坝镇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引来了一个“大客户”陈金云,在马坝镇办起了盱眙县亨达制衣有限公司,同年3月马坝镇政府通过会议纪要的形式,形成决定,因盱眙县亨达制衣有限公司老板要建新厂房,资金不足,需办房产证好出去借钱,故决议同意将盱眙亨达制衣有限公司在用的厂房(原政府办公楼)以40.8万元出售给陈金云,并同意办理房产权证给陈金云(附会议纪要)。同年4月27日马坝镇村镇建设服务站填发了房屋产权所有证给陈金云(附房屋产权证)。 2003年盱眙县亨达制衣有限公司老板陈金云陆续从我们手中借款近50万元,并用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产权证抵在我们手上。2004年7月由于陈金云无力还款,我们通过法律程序依法诉讼,并依法对其名下房屋产权所拥有的房产进行了财产保全(附法院财产保全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但在法院依法执行当中,由于政府干预执行始终无法进行下去,2006年盱眙县人民政府以纠错的行为,对法院保全的财产予以注销(附盱眙县人民政府公告),造成我们依法保全的财产消失,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为此我们向政府提起国家赔偿(附国家赔偿申请),其结果是赔偿无门。 我们实在是想不通,也不明白,政府办理的房屋产权证竟然以一份会议纪要,口头表太就办理了房产证,明知是违法行为却而办之,政府的公信力何在,以招商引资为名,纵容、伙同陈金云行骗。 本案涉及的诉讼已长达四年之久,由于一直受到行政的干预,法院查封的房产不能执行,原告的利益得不到保护,政府的权力太大,而我们是一个小小的老百姓,一个弱示群体,是得不到平等待遇的,我们取证难,申请难,执行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第七条第四款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第十三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受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第十八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七)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7)10号”)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违反行政职责的行为。”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并鉴于前述事实,我们认为:(1)就马坝镇村镇建设服务站于2002年4月27日向陈金云发证这一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我们有权依法取得国家赔偿;(2)我们有权取得的赔偿包括损失的出借款的本金和利息、为向陈金云追讨欠款所支付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诉讼费用;(3)盱眙县人民政府是相应的赔偿义务机关,依法应当及时赔偿,我们有权取得赔偿的一切直接损失。 我们深知,民告官难,条件不平等,权力不平等,行政资源不平等,但是我们相信法律,相信中央,相信省委、省政府,相信人民的力量,我们将这种违法行为公布与社会,到省政府、到中央去上访,去讨个说法,请求媒体的支持,请求广大网民的支持,我们相信我们的利益一定能得到保护。 我们衷心希望得到您的支持!! 受害者:胡 文(13801400018) 张曙明(15952385583) 窦成林(0517-8888756)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查看详细   
 

 
  朱女士       查看律师回应 2008-9-11 13:15:32   
简要案情: 2000年09月25日进公司的, 今年的合同签到2009年02月28日,但现在公司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需要得到律师的帮助,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并得到最合理的赔偿。 现在公司给出的赔偿是1。2002年05月份之前的按照每满一年一个人的工资赔偿;2002年05月到2007年底没有赔偿;2008年合同没有到期的月份按照合同的最低工资的打8折赔偿。2。给你3个月的赔偿金, 合同期没有满的月份按照最低公司标准打8折赔偿给你, 就当你是公司放你假的来算。  
查看详细   
 

 
文件总数:27个,当前是第【1】页/共有【4】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