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争取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在工作方面需要落实的问题
争取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并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是要求辩护律师依法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首先,辩护律师需要明白,一般情况下,争取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的对象主要是针对初犯、偶犯以及相关特殊犯罪群体而言的,例如在校学生等。其工作的核心内容及目标应当是:
1、争取在对当事人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让当事人在免除牢狱之灾以后,不至于再危害社会,而是重新回归社会。例如:争取当事人获得不起诉决定或缓刑处理。
2、在罪刑相当的情况下,争取当事人靠刑罚的下线量刑。
3、让当事人对刑罚的结果心服口服,为当事人通过服刑改造自己,明白重新做人的必要。
其次,依法寻找到当事人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的法定情节,例如,被忽视的自首情节,可能形成立功的行为等等,都是争取当事人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的主要内容。
第三,争取当事人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是需要一定工作技巧或技能的,这些工作技巧或技能主要有以下形式和内容:
1、不要简单的将辩护工作异化为和相关司法机关的对抗,尤其是不要演变为和相关司法机关具体工作人员的情绪对立,而是最好要用对话代替对抗。对话代替对抗的主要形式不应当是在当事人或当事人亲属面前作秀的与相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口舌之争,而应当是优秀的辩护文书。
2、充分利用同案同判的法律原则,引导具体案件按照法律的原则处理。
3、不排除根据具体的案情,与相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据理力争,追求本案公正的法律结果。
需要说明的是,争取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在工作内容方面需要落实的问题,绝不能是不顾事实和证据的为犯罪分子脱罪,而是贯穿了辩护律师对司法公正之追求的阳光工程。其中还包括对争取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工作之例外情形的正确把握和处理。
请看下集争取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并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之例外情形的依法对待和有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