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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9日 462次浏览
不少缺乏诚信的当事人,以为只要自己把公司的外包装改变一下,就可以逃避履行相关债务了。例如,换一下公司的名称或成立一个新公司等等。为打击这种不诚信的行为,法律规定:1、关联公司的人员、业务、财务等方面交叉或混同,导致各自财产无法区分,丧失独立人格的,构成人格混同。2、关联公司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关联公司相互之间对外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企图通过改变公司外貌逃避债务的情况下,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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